关于印发《关于加强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》的通知

有关单位:

《关于加强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》已经2021年3月31日省委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,现印发给你们,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。

附件:关于加强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.doc

安徽省科学技术厅   安徽省农业农村厅

安徽省教育厅      安徽省财政厅

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     安徽银保监局

安徽省供销社

2021年5月10日